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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縣112年工廠校正後因停工超過1年等原因,予以公告廢止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(如後附名冊)共計2家。

刊登日期:2023/12/29
發文日期:2023/12/8
發文文號:府商工字第1120274615A號
主旨:本縣112年工廠校正後因停工超過1年等原因,予以公告廢止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(如後附名冊)共計2家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「工廠管理輔導法」第20條規定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2年11月7日產永字第11201242780號函辦理。
公告事項:後附名冊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予以廢止。
附件:
  • 苗栗縣112年工廠校正後公告廢止工廠登記及工廠登記證清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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